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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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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这边活动名,也叫【短篇之王】!

    咋地?

    就许你们博客用这个噱头?

    咱部落也用了!

    部落这一官宣,火药味瞬间弥漫开!

    “好家伙!”

    “两边活动都叫短篇之王?”

    “部落这文案抄的够快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撞衫吗?”

    “老话怎么说来着,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真刺激!”

    “我还是想不通博客这波拿什么跟部落打。”

    “难道楚狂之外,他们还有其他的大招隐藏着?”

    “等几天就有结果了。”

    “不知道飞虹老师的新作品是什么。”

    “我比较期待冯华老师的作品,从小看他的作品长大的。”

    ……

    工作室内。

    林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下部作品写什么?

    莫泊桑?

    欧亨利?

    契诃夫?

    马克吐温?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选择恐惧症一样,此刻的他却没有半分纠结。

    他的电脑屏幕上。

    几个文档已经提前列好了标题,分别是——

    羊脂球!

    套中人!

    百万英镑!

    喂——出来!

    我的叔叔于勒!

    警察与赞美诗!

    最后一片叶子!

    全部都是地球上极负盛名的短篇小说,甚至堪称一些短篇小说巨匠的代表作。

    比如《羊脂球》之于莫泊桑。

    比如《套中人》之于契诃夫。

    比如《最后一片叶子》之于欧亨利等等。

    其中《百万英镑》这一篇,因为蓝星没有英镑,所以林渊到时会改个名字。

    总共七篇!

    林渊为这波行动起了个帅气的名字:

    七剑下天山!

    不是很多人说楚狂的短篇小说数量太少吗,林渊觉得很有道理,自己的短篇小说数量确实少了点。

    这次就当是补丁了。

    估计七篇应该有足够说服力了,再多的话林渊担心玩的太大了,搞得好像这玩意儿就像大白菜一样。

    明明是花了好多钱订制的。

    毕竟越是优秀的短篇小说越不容易写,而这七篇短篇也足以弥补楚狂所谓作品太少的短板了,毕竟他这些作品的质量都是有前世文豪们作保障的。

    林渊手速很快。

    有几篇已经完成,并交由金木发送给了博客那边。

    这也是博客有勇气跟部落对刚,甚至敢打出【短篇之王】这种噱头的原因。

    喝口茶,林渊活动五指,休息了一番。

    “活动时间已经确定在中旬了。”

    旁边的金木趁着林渊休息,说出了此次活动的规则:

    “和两边以前的那些短篇活动一样,博客会先把这些作品匿名发表出去,让网友们观看内容之后根据质量投票,而作品在活动中的最终排名则纯粹由网友们决定,这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作家们凭借自身影响力来拉票。”

    林渊点头。

    他参加过短篇活动,知道这个玩法。

    网友们在此类活动中的乐趣之一,就是根据活动中那些小说的质量以及文风来猜测每部作品所对应的作家。

    只是……

    博客这边,林渊准备了七篇小说发布,在刚开始完全匿名的情况下,网友们会怎么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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