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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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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美萍,女,199o年12月29日出生。2oo1年8月的一天,父亲孙雄标在佛山市禅城区的家里,以教**为由,与我生了性关系。当时我只有11岁,什么都不懂,父亲叫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了。完事后,父亲叫我“不要告诉妈妈”。“那是暑假的一天,我在客厅看电视,他(父亲孙雄标)走到我跟前,问我懂不懂**?我说‘不懂’。他说‘你到房间里去,我教你……’在房间里,孙雄标让我躺在床上,就强*奸了我。”

    “此后,先是每月做一次,后来每月做两次,再后来做的(得)更多。6年来父亲与我生关系至少有5o多次。”

    陪同孙美萍到派出所报案的两同学也作证,说听孙美萍讲过其父亲曾多次强*奸她。

    就在这份笔录做出的第二天,孙雄标因涉嫌**未满14周岁的**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我承认自己平时性格是粗暴了点,对女儿的管束也比较严格,甚至还动手打过孩子。但说我强< *奸自己的女儿,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我是怎么也做不出来的。真不明白这种事情为什么生在我身上。”孙雄标哽咽着回忆说。

    “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戴上手铐拉走了。”时至今日,孙雄标回忆起当时情形仍心有余悸。

    不久,孙雄标以涉嫌强*奸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新快报记者在调查中现,在公安机关对孙雄标的询问笔录里,当时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孙雄标曾经做过有罪供述。对此,孙雄标的解释是“因为受不了折磨”。

    “‘受不了折磨’?怎么解释?”记者问。

    “主要是在被羁押的这段时间里,我整个人的精神都不正常了。老实说,我当时觉得很痛苦。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孙雄标说,之所以曾做出有罪供述,是因为他无法面对被女儿举报的现实。

    “我当时就想死了算了,承认有罪让警察(法院)判我死刑都比赖活在这个世界上强。这件事情让我觉得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说到这里,孙雄标已经泣不成声。

    有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证人(孙美萍的两个同学)的供述和证词,公诉机关很快对孙雄标依法提起了公诉。

    在公诉材料中,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请求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雄标予以判决惩处。

    辩护

    对于少女孙美萍,邻居们的说法不一,邻居李效利(音)把其状告父亲强*奸归结为“报复”。

    “我们住在一栋楼上,以前经常半夜听到阿标(孙雄标)打骂女儿,听说是那孩子经常不回家,说是在外面上网。小小年纪不好好读书还谈上了恋爱。我看是管教得太严了吧?现在的孩子,真不好说……”李效利苦笑着说。

    “阿萍(孙美萍)这个孩子比较叛逆,前两年就染上了上网的恶习,还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朋友,经常夜不归家。我和老婆考虑到孩子毕竟还小,对她的管束也很严格,有时急了我也会动手打她,在零用钱上也控制得很死,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告我吧。”提到女儿孙雄标无奈地说。

    “(说)他(孙雄标)做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我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的。当时我很想找到女儿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女儿躲着不见我,我只能请律师帮(前)丈夫了。”李梅提起女儿孙美萍抽泣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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